一、证监会是何方神圣
证监会的全称为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”,乃是直属于国务院的正部级事业单位。它在国务院授权下,依照法律法规,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,维护其秩序。可以说,证监会就是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这片汹涌大洋的“定海神针”。
二、证监会的“三生三世”
证监会是在1992年10月,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一起成立的。在当时,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,而证监会则负责具体的监管执行。这两个机构的成立,是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的标志。
1995年3月,国务院正式批准了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》,让证监会成为了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。接着过了三年,1998年4月,国务院又出台了新的改革方案,决定让国务院证券委和证监会“合体进化”,直到这时,证监会才终于“修成正果”,成为了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单位。
经过这次改革,证监会职能得到了明显增强,而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也基本形成了。
三、证监会的职能
既然是证券市场的“定海神针”,那证监会的职能自然也不小。
首先,证监会负责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大政方针和发展计划,给市场指明前路。同时,证监会也会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,以及制定有关的规章、规则和办法。
其次,正如证监会的名字所表达的,对全国的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,是证监会的重要职责。证券期货交易所、上市公司、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、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等,通通在证监会的监管范围内。
一旦发现证券期货市场上出现违法违规行为,证监会绝对不会手软,必将使出雷霆手段,把“妖魔鬼怪”消灭于无形之中。像操纵市场、非法经营、违法减持等行为,不要想逃过证监会的“火眼金睛”。
除此之外,这根“定海神针”还必须对证券期货市场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防范和化解,一旦有什么大风大浪,证监会也会出面将其“摆平”。
四、证监会对违法违规案件的稽查程序
俗话说,路要一步一步走,饭要一口一口吃。证监会消灭“妖魔鬼怪”也有一定的程序。
如果有人或单位提出控告和检举,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了问题。经审查确认需要立案查处的,证监会相关部门将填写立案建议表,并附上相关材料上报分管副主席,经批准后,证监会稽查局就会立案调查。
如果发现被调查人并没有违法违规行为,案件会被撤销。但的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话,证监会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,并交由证监会稽查局执行,该怎么罚就怎么罚。